按照黑龙江省地方标准《特药药房(DTP 药房)经营服务规范》(DB 23/T 3367-2022)要求, 黑龙江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申请特药药房(DTP药房)认定的企业开展了材料初审、现场认定工作。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认定结果有异议,可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向黑龙江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秘书处反映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署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,对线索不清的匿信和匿名电话,公示期间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3 月 1 日
受理单位: 黑龙江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秘书处
受理电话: 13504845287
政务邮箱:171084082@qq.com
联系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利街2号龙之港大厦1801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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