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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“放心示范药店”认定管理规范试行版公示

作者:黑龙江省医药流通行业协会 发表时间:2021-02-01 13:19:34

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认定结果有异议,可书面材料或电子向黑龙江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秘书处反映。反映情况要事求是,署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,对线索不清的匿信和匿名电话,公示期间不予受理

示时间: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月12日

受理单位:黑龙江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秘书处

受理电:13504845287

务邮箱:171084082@qq.com

联系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利街2号龙之港大厦1801室




黑龙江省“放心示范药店”认定管理规范试行版公示
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月12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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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利街与黄河路交叉口北50米龙港厦18楼

联系人秘书长:王力  

联系电话:  13504845287

邮箱:171084082@qq.co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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